海嘯警告 W 香港天文台 2009-08-11T16:15:00+08:00 本檔案的內容,包括但不限於所有文本、平面圖像、圖畫、圖片、照片以及數據或其他資料的匯編,均受版權保障。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是本檔案內所有版權作品的擁有人,除非預先得到香港天文台的書面授權,否則嚴禁複製、改編、分發、發布或向公眾提供該等版權作品。 本網站載列的資料由政府轄下的天文台編製,只供一般參考。政府雖已盡力確保該等資料準確,但政府(包括其僱員及代理人)對於本網站所載資料的準確性、可用性、完整性、是否侵權、可靠性、安全性、適時性、適用性或效用,概不作出明確或暗示的保證、聲明或陳述;在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法律許可的範圍內,對於任何因使用或不當使用或依據這些資料或不能使用這些資料所產生或與之相關的任何損失、毀壞、損害、傷害或死亡(除因政府或其僱員在受僱工作期間疏忽所引至的傷害或死亡外),政府亦概不承擔任何法律責任(包括但不限於疏忽責任)、義務或責任。\n政府不保證或表示經由本網站傳送的任何資料不含電腦病毒。在使用資料前,建議使用者先掃描電腦病毒。政府不會就本網站經互聯網傳送給使用者的資料而引致或所涉及的任何損失、毀壞或損害,承擔任何法律責任。\n政府保留權利,按其絕對酌情權隨時略去、刪除、暫時停載或編輯由其編製並上載本網站的一切資料,而無須給予任何理由或事先通知。使用者有責任自行評估本網站所載的各項資料,並在根據該等資料行事之前,加以核實(例如參照原本發布的版本)和徵詢獨立意見。 歡迎向香港天文台申請授權發布或向公眾提供本檔案的內容。如有任何查詢,請電郵(mailbox@hko.gov.hk)或傳真(2311 9448)至香港天文台。 2009-08-11T16:15:00+08:00 1 I 香港天文台在2009年8月11日下午4時15分發出海嘯警告。 2009年8月11日下午3時04分,在台灣發生8.1級的猛烈地震。 該地震預計會在南海產生海嘯。若海嘯持續,將會於下午5時05分左右到達香港,並會每5至60分鐘再次出現。在海嘯抵達後的數小時內,香港的海平面會上漲至海圖基準面以上約0.5至1.5至3.0米,即比正常潮水高出約2.0米。沿岸低窪地區可能會出現水浸,為確保安全,市民應採取預防措施。 錄得的海嘯高度: 四米 1. 遠離岸邊、海灘及沿岸低窪地區。如身處這些地點,應前往內陸地方或地勢較高的地面。如沒有時間迅速前往內陸地方或地勢較高的地面,可棲身於以鋼筋混凝土建造的多層高建築物的較高樓層,以策安全。 2. 切勿進行水上活動。 3. 船隻應遠離岸邊或淺水水域。如船隻繼續繫泊於避風塘,應使用雙倍的繫泊用具,而所有人員均應離開船隻,前往地勢較高的地面。 4. 請遵照這些預防措施,直至天文台取消海嘯警告。 5. 請留意電台或電視台廣播的進一步資料。 L 2009-08-11T01:40:00+08:00 1.2 MTR H 2009-08-11T08:07:00+08:00 2.3 MTR L 2009-08-11T16:04:00+08:00 0.5 MTR H 2009-08-11T22:49:00+08:00 1.4 MTR